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篇) 1 设备进场 一般规定 1 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进口设 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 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防火卷帘 1 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 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应有国家法定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 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 制造
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 防火门一般都设置在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处。 防火门既是保持建筑物防火 分隔完整性的主要物件之一, 又是人员疏散经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 需要开启的门。防火门按其开启方式可分为常开防火门和常闭防火门。 常开防火门平时处于开启状态, 火灾时必须自动关闭。《建规》第 7.5.2 条第二款中规定: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并应有信号反馈 的功能。既常开式防火门必须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常闭式防火门 的自行关闭与顺序关闭功能一般通过机械闭门器或机械顺序器就可以 单独实现,无需电气控制。除非特殊要求,常闭式防火门一般也不需要 设置状态监视。 因此,如果设计人员在建筑图纸中只注明防火门的耐火 极限而未明确防火门的控制方式,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也就顺理成章地认 为防火门为常闭防火门。 审查中也发现有些业主认为电动控制的常开防 火门,结构复杂,价格较贵,也就有意让设计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