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 [2011]37 号 浏览次数 :5731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 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经会有关 部门同意,现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56元 /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91元 /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75元 /工日 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 2012 年 1月 1 日起执行。 2011 年 12月 31 日(含 31日,下同) 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011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 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福建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 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 [2010]43 号 浏览次数 :18064 各设区
福建省人防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 《人民防 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和有关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全部或部分使用人 防经费(含人防易地建设费)建设的各类人防工程。人防主管部 门以合作方式引进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 人防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组织工程招 标和施工准备、申请开工报告、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内容。 第四条 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基 本建设程序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省、设区市人防指挥所工程和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 上的大型人防工程由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 (二)市(县、区)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