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 [2010]18 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 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 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 188 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 [2010]74 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 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 42 元/ 工日、 35元 /工日、 28元 / 工日(省内 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 消耗量定额中的
关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若干问题 2008-1-14 阅读 221次 关于现行定额 综合工日单价调整若干问题 建设厅赣建价字 【2007】6号文“关于 调整建筑、 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 单价的通知”已颁发,自 2008年元月 1 日起执行。现将执行该文过程中可能遇到 的一些问题作如下解释: 一、赣建价宇【 2007】6号文中所指 “现行定额”是指工程招投标或签订合 同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使用的定 额。如 2007年招投标的工程,其适用的 现行定额有《江西省 2006年市政、园林 工程定额》、《江西省 2004年工程定额》 (建筑、装饰、安装 )、《全国统一房屋修 缮工程预算定额》 (2000 年)、《江西省仿 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 (仿古建筑、 2000 年);又如 2004年招投标的工程, 其 适用的现行定额有《江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