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管理规范 根据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乙方应按照该规 范执行: 一、 开放时间 春冬季:每日 6时 30分-22时;夏秋季:每日 6 时-23时。 汽车站、火车站周边公厕 24小时开放,旅游景区周边公厕的开 放时间与旅游景区的开放时间同步。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适时延长开放时间。 二、 设施要求 标志牌明显、规范;管理制度上墙。标志牌清洁、不歪斜。 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日常管理部门、监督电话等公示。 发放时间公示;免费开放公厕标识公示;收费公厕《公厕收费 许可证》、收费标准公示。 室外指示牌指示准确、明显,有中英文标识,标识符合国家公 共标识相关规定,建(构)筑物整洁、无破损、无乱写乱画、无张贴 物。 各类设施配置齐全,功能完好、整洁,自来水通、照明电路通、 排污管道通,无障碍设施(缘石坡) 、残疾人厕位、坐便器扶手等功 能完好。 三、 作业人员 管理员专职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