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 小便间和盥洗室分 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 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 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 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 离应大于 100mm,小于 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 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 1.8m、三类公厕大于 1.5m。独立小 便器站位应有高度 0.8m 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 并应为老年人和 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 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 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 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 所需要的各 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 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 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 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 活动式 公共厕所为辅, 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 臵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 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 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 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2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