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标准 (一)甲级 l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 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 5项 工程等级为一级 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 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 8人、8人、 10人;其中一级注册 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 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建筑设计 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 少于 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 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 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 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 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键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概述 该资质地位和业务范围的概括性描述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我国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最高、涵盖业务领域最广、条 件要求最严的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全国最终授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 业将控制在 50 家左右。 持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我国工程设计全部 21 个行业的所有工程设计业务, 并可承揽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 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来源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原建设部在 2007 年 3 月重新修订的《工程设计资质 标准》中首次设立的,目的是推动大型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 展。获得该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 的要求。 获得该资质后的大型设计院可以承接包括化工石化医药、 石油天然气、 电力、 冶金、铁道、公路、电子通信广电、民航、市政等我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