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 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 进测绘科技水平的进 步和测绘生产的发展,结合测绘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凡按照本条件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技术资格证书者, 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与能力。 其专业技术职务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工作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三、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测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中、 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测绘工程专业 的中、高级技术资格名称为测绘工程师和测绘高级工程师。 四、测绘工程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地 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八个分支专业。 五、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