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交候车亭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所属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媒体内容 1、媒体地点: 2、媒体类型 : 公交候车亭广告 3、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相关确认内容 /附件) 4、媒体形式和规格: 1)、媒体形式:候车亭广告牌 2)、媒体规格: 3)、媒体数量 : 块 4)、点位(详见附件) 二、广告发布期限及费用 1、广告发布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媒体发布总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其费用包括: 1)广告位租金及广告审批费用 (发布费 ) 2)媒体日常管理费用 三、广告费用支付 1.广告合同签约后 ,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 , 费用为: (金额大写); 2、甲方应按时支付以上款项,甲方未按期足额付款的,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 5‰ 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逾期不付款超过三十日
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租赁协议 甲方:益阳市众旺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益阳万达房地产经纪广告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 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车身外墙广告位的范围 1、本协议所指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是:公交车辆车身前轮中线以后,车尾 最后一块车窗玻璃位置以前, 两侧车窗玻璃最低位置水平线以下的车身外墙及车 身后部发动机引擎盖的位置。 2、该协议期内车身外墙广告的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公交车辆 车身外墙广告媒体政策、 规定及相关标准中, 如有变化,本协议对车身外墙广告 媒体的广告位所确定的范围随之变化。 3、车身外墙广告位范围之外的车辆其他任何部位及空间,甲方有权自行处 置,乙方无异议。 4、对该协议中所规定的公交车辆车身外墙广告位置及范围以外其他的车身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