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图 一、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 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 位。 2. 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 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 (目前农业户口、 城镇个体 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 二、 缴存登记及开户 1. 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IC 卡; (4)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样 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 1-4 项材料,赴注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提取业务 发布日期: 2011-09-26 查看次数: 24762 次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 2011-9-26 办理事项说明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 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 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 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租金。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