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钢筋允许误差 I 级钢的标准为 GB13013-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 II 级和 III 级钢的标准为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 1.热轧带肋钢筋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围为 6~25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 6、8、10、12、14、16、18、 20、22、25、32、40、50mm;径为 5.8、7.7、9.6、11.5、13.4、15.4、17.3、19.3、21.3、24.2、 31.0、38.7、 48.5 2)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见附图)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 β不应小于 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 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 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与间距 l 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 0.7倍; 横肋侧面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