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在用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粤环 发 [2010]18 号)、《印发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的通知》(粤环发〔 2010〕22号)以及《关于实施高污染锅炉淘汰 工作的意见》(粤环办〔 2010〕53号)有关锅炉污染物排放治理的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要求, 禁止高污染型锅炉投入使用, 对在用的工业锅炉必须符合排放限值要 求。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汽或改燃清洁能源, 1蒸吨 /小时以下锅炉 鼓励使用电锅炉。 2010年 12月 31日前,淘汰所有 4蒸吨 /小时以下 (含 4蒸吨 /小时)和使用 8年以上的 10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二、实施范围 经调查核实,目前我市须整治的在用锅炉共 1659台,其中禅城区 133台,南海区 7
佛山市——在用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粤环 发 [2010]18 号)、《印发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的通知》(粤环发〔 2010〕22号)以及《关于实施高污染锅炉淘汰 工作的意见》(粤环办〔 2010〕53号)有关锅炉污染物排放治理的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 要求, 禁止高污染型锅炉投入使用, 对在用的工业锅炉必须符合排放限值要 求。推动企业实施集中供汽或改燃清洁能源, 1蒸吨 /小时以下锅炉 鼓励使用电锅炉。 2010年 12月 31日前,淘汰所有 4蒸吨 /小时以下 (含 4蒸吨 /小时)和使用 8年以上的 10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二、实施范围 经调查核实,目前我市须整治的在用锅炉共 1659台,其中禅城区 133台,南海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