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 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 激发责任;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 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1.3、依据 依据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部《建 设 工 程 监 理 规 范》(GB50319-2000)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监理的 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 同。 2、职责 2.1、工程管理部每季度对各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与评 价,年度进行考核评比,考评结果将上报交投集团,监理单 位履约能力评价的基础数据长期保留。 2.2、项目公司负责对项目监理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 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管理考 核细则。 2.3 造价合约部等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