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A公司申请为其建设厂区内的水塔及蓄水池办理首次登记;但其提交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中没有确切的建筑面积;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办理;具体应如何办理?笔者认为;登记机构应对其建设厂区内的水塔及蓄水池办理构筑物首次登记;《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包括所有不动产的物权登记;不动产不仅仅包括房地产;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属于不动产;
第一章 构筑物工程 1、混凝土构筑物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未包括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的测温费用,设计有要求的另行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 1、定额中未包括正常水位以下排水或抽水,如有发生另行计算。 2、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按规范要求考虑了底部灌 1:2 水泥砂浆。 3、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设计要求在混凝土中掺外 加剂的,费用另行计算,如有节约水泥用量应予扣除。 4、钢滑模施工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已按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编制, 换算设计混 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设计要求提高一级,压光用的水泥砂浆不再计算。 5、混凝土池隔墙、仓内墙分别套用池壁、仓壁。 6、池类、贮仓中池内柱、仓内柱指独立柱,与墙连结的柱并入池壁。 7、砖砌保护墙按建筑册相关章节的定额及规定计算。 8、贮仓、水塔、烟囱基础按建筑册相关章节的定额及规定计算。 9、沟道(槽)、井类按市政册相关章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