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城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问题提出的建议 环境卫生水平标志着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在营造良好的城 市生活、投资环境 ,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凸现,环 境卫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全面提升我旗的良好形 象,关系到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搞好我旗的环境卫生工作对于打造充满魅力的城市名片、 增强土 右的知名度和美誉感、 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具有重要的 意义。因此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种需要, 是一种责 任,是一项任务。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 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明显提高, 得到了社 会各界的认可。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 环卫部门的服务 范围不断扩展, 管理业务在不断加大, 但是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 设滞后,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跟不上城市发展, 制约了整 体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178 号 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 GB50337—2003,自 2003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 第 3.2.2、3.2.3、3.2.6、3.3.1、3.3.4、4.2.3、 4. 5. 1、 4. 5. 2、 4. 5.3、 5. 3.1、5.3.2 条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 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 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