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 张贴宣传品等审批 事项编号: 0401 权力编码: HZ 01 CG—XK—0001 受理机关:市城管委 决定机关:市城管委 主办处室:景观处 会办处室:无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报对象:申请发布经营性户外广告、自身宣传户外广告、公益 宣传广告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申报材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 1份) ②申请报告(应注明申请理由、设置时间、地点、规格、形式、 色彩、数量)(1份) ③彩色实景效果图、广告设计稿(应注明尺寸、色彩) (各 1份) ④广告设置场地的产权证明、 合法有效租赁协议 (需占用市政设 施设置广告、灯箱设施的,应征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同意) (复 印件一份) ⑤地形位置图( 1:500或 1:1000)(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