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申请表 说明:本表填写一份,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转移金额(小写) ¥ 元 转 出 账 户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 职工账号 转 入 账 户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 申 请 人 签 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身份证号 转 出 单 位 意 见 单位: (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1—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衡政发〔 2012〕30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二 O 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衡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创造良好人居 环境,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 用本办法 ;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防护绿地、绿化 隔离带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 (市)、南岳 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 线。包括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