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批转《天津市建设工程 "海河杯 "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2005 年 06月 22日 天 津 市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建质安 [2005]605号 签发人:李全喜 关于批转《天津市建设工程 "海河杯 " 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 (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 规范 创优和评优活动,完善评优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建筑 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 《天津市建设工程 "海河杯 "奖评审办 法》 (津建协 [2003]14号)进行修订,现批转给你们, 2005年 建设工程 "海河杯 "奖的评选执行修订后的 《天津市建设工程 "海河杯 "奖评审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 "海河杯 "奖评 审办法》(津建协 [2003]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 00
1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评审导则 目 次 1、总则 2、基本规定 3、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 4、土建工程质量评审 5、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 6、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制冷等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 7、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评审 8、市政、公路工程质量评审 9、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 附录: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工程质量评价表 1 总 则 1.1 为了统一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 提高。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 准》和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创评“海河杯”奖的有关活动。 1.3 申报“海河杯”奖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4 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