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社会单位消防标识化建设标准 一、建筑外部标识 (一)消防总平面布局图。 设置要求:在建筑大门口左侧或住宅小区(厂区、库区)主 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设置 XX 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 主要包括 建筑(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 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 外的主要出口、以及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通向外部的出入 口等内容。 实例: (二)重要设备房室外引导标牌。 设置要求: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内消防控制室、泵房 等,在室外应设置的引导标牌。 实例: (三)消防车道标识。 设置要求: 在建筑的不同方位的车道上应喷涂 “消防车道严 禁占用”。利用市政道路的可不喷涂。 实例: (四)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 设置要求: 1、地下式采用红底白字喷涂。 2、设置在建筑外墙以及花坛等部位及其附近的,采用标牌 标明。 3、分区设置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