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标准 分 项 考 核 内 容 子分项 考核内容 满 分 子项扣分标准 扣 分 得 分 合同 诚信 (5) 监理机构 组成质量 项目总监与合同约定不符(拒付监理费) 5 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出勤率不满足合同约定(扣 1~5 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资格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监理人员分期配置人数与合同不符(扣 1~3 分) 监理 工作 程序 (70) 施工组织 设计(专项 方案、技术 交底)审批 5 未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或工序开始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方案、 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扣 2~5 分) 未在 7个工作日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 《施工组织设计》 或未在 3个工作日内审 核监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 (每延误一日扣 0.5分) 经监理初审或批准的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交底等) 中技术方案、 施工工艺、 工期安排、特殊工艺处理等明显
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 一、目的 1、 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 ,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水平 ,最终实现提升项目管控水平和提高 产品质量; 2、 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 ,激发责任心 ; 3、 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二、考评办法 1、本 "办法 "与 "附件一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表》配套执行。 2、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人数、资质、资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约定和合同约定的 , 建设单位有权拒付监理费用 ;并由监理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 3、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项目经理。 4、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 (或监理部 )为对象。 5、考核由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工程部定期监督、抽查 ,经工程部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核后 生效。 6、监理工作每月由项目部组织考核一次 ,在次月 5号前完成,每月考核结果上报工程部, 工程部每季度对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并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