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 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 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 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 的合同;②地质资料;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 土排放许可证;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予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的, 特制定本章程。 二、 章程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的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照以往管理经验,结合本工 程的实际而定。 三、 本章程适用于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 三大控制 四、 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工地后,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 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 者,罚款 500元。 五、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更换人员或队伍,要征求 业主和监理部同意,否则罚款 1000元,并令其退场。 六、 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 过程中,变更现场平面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 处以 1000元罚款。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