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抓好集体土地所有权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 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1]60 号)、《国土资 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 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 [2011]178 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任务 1、 通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进一 步完善原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 2、 对未登记宗地按初始地籍调查要求开展确权登记。 3、 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只发到行政村一级农民集 体,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发到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村民 小组。 4、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5、
****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 依法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 干意见》(中发〔 2010〕1 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 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1〕60 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 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 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 作。此项工作意义深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现就如何加快推进农 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走访、调研 **** 十七个县(市、 区),调研结果分析如下: 一、 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现状 **** 位于山西省西南部,东倚太岳,与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