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规定(2007年版)——负责监督该工程的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交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施工、工程 监理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2、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 职业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 收。 3、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 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 对设计的生 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及环保指标等进行的考核与 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 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 生产考核、 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 收。 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 12个月内完成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