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安监简报 第十二期 (总第三十八期)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编 2010 年 12月 28日 12月份安监情况通报 一、安监数据统计 12 月份,安监申报面积 132 万平方米 (累计 1403 万平米 ),安监站 签发工程安监任务通知书 84份(累计 1178份 );签发施工条件验收书 109 份 (累计 1066 份);发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 类) 30 份(累计 201 份 );监理安全管理行为整改通知书 12 份(累计 96 份 );日常检查工地数 522次 (累计 5765次 );对建筑施工重大起重设备 58台(累计 755台)及 153份 (累计 1883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其 中 29项(累计 344项)方案被列为重点监控。 12 月份对 7家(累计 46家)建筑施工企业及 7
致 附 : 1. √ 2. √ 3. □ 日 期: 日 期: 施工单位名 称: 项目经理 (签字 ): 2003-03-05 同意。 ×××××建筑工程公司 经核查:分包单位资质、业绩材料真实有效,具有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2003-03-05 仍然承担总施工单位的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中标通知书 ××× ××× 分包工程名称 (部位) 单位 土方开挖 m 3 工程名称 ××大学综合楼 注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监理工程师 (签字 ): 监理单位名 称: 北京××监理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 其他说明 编号 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 (分包单位 )具有承担下列×××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