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类别划分 (一)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 类别 项目 单 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工业建 筑 单层 檐口高度 m ≥20 ≥16 三类 跨 度 m ≥24 ≥18 <16 多层 檐口高度 m ≥30 ≥18 <18 建筑面积 m 2 ≥800 0 ≥v50 00 <18 民用建 筑 住宅 檐口高度 m ≥62 ≥34 <5000 建筑面积 M 2 ≥100 00 ≥600 0 <34 层数 层 ≥22 ≥12 <6000 公共 建筑 檐口高度 M ≥56 ≥20 <12 建筑面积 M 2 ≥100 00 ≥600 0 <30 层数 层 ≥18 ≥10 <6000 构筑物 烟囱 砼结构高度 M ≥100 ≥50 <10 砖结构高度 M ≥50 ≥30 <50 水塔 高 度 M ≥40 ≥30 <30 容 积 M 3 ≥80 ≥60 <30 筒
附录 B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 B.0.1 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 1500 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 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 3 藏书量超过 50 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 等建筑物。 4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 5 设计使用人数超过 5000 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 所。 6 使用人数超过 500 人的中小学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使用人数超过 200 人的幼儿 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 15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 楼。这些设施有围墙者,从围墙中心线算起;无围墙者,从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