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序 号 达 标 不 达 标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4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签发动火许可证之前应确认防火措施落实情 况,动火作业点应设置 1名监护人员。 2.动火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资质。 3.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场的可燃物 体,并使用不燃材料隔离附近的可燃材料;作业完成后应确认无火灾危险。 4.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进行室外动火作业。 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 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 1.临时用房与建筑工地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米;办公室、宿舍与可燃材料堆 积场及动火作业场间距不小于 7米,与易燃易爆品库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巡查人: 主管人: 月 日 巡查时间 巡查情况 用火、用电情况 安全出口 应急灯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设施 器材 防火门 防火卷帘 重点部位人员 8时-10 时 10时-12 时 12时 -14 时 14时 -16 时 16时 -18 时 18时 -20 时 20时 -22 时 22时 - 0 时 注:1、防火巡查人员巡查时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2、每次巡查时均应填写巡查记录,无情况的填写正常。对存在隐患问题的,要在对应栏目填写清隐患部位、数量、处理、报告情 况。 3、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场所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4、每日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签名确认,每月成册,交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员工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登记表 培训日期 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 姓名 所在岗位 本人签字 培训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