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旧专业对照及选择 一、专业设置: 新专业 原专业 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 程(机电部分) 1、如上表所示,调整前专业为 14个,冶炼工程(土木部分)与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原为冶炼工程一个专业,调整后专业为 10个; 2、2007 年度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设 17个专业,保留了原房屋建筑、 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7 个专业,其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 试大纲,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