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信局 (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 YDJ26—89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接地系统 第四章接地电阻值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的设计。对于扩建、改建 的综合通信大楼亦可参照执行。 第 1.0.2 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设计,应做到确保人身和通信设备的安全, 以及通信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 1.0.3 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单点接地的原理设计,即:通信设备 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 (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 )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 接地方式。 综合通信大楼联合接地系统的连接方式,如图 1.0.3 所示。 第1.0. 4条、综合通信大楼的接地系统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相关标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通信设备的保护接地 第 2.1.1 条、机房内通信设备及其供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 进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65-83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电力装置接地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 做到:保障人身与设备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 1.0.2 条 电力装置接地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发展规划和地质 特点,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 1.0.3 条 电力装置接地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节约用铜。 第 1.0.4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 业交流、直流电力设备接地设计。 第 1.0.5 条 电力装置接地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 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0.1 条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电力装置宜接地或接零。交流电 力设备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 但应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能对地构 成电流闭合回路的直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