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技术规范 第一章 基本原则 一、住宅建筑、其他使用功能建筑(本文简称公共建筑)、汽车库等,其火灾危 险性有较大差别, 一般均需独立建造, 当组合在同一座建筑内时, 需在水平与竖 向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互相分隔,并使各自的疏散设施相互独立,互不连通。 二、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适应(简称《建规》)及 相关专业技术标准;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汽车库的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适 应(简称《车规》)及相关专业技术标准。 注:为方便理解,本文将住宅建筑以外的其他使用功能建筑, 统称为公共建筑(汽 车库除外)。 第二章 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是仅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 积不大于 300m 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这类建筑仍可按照住宅建筑定性来进行防火设计, 详见专题: 1
技术实施规范 ТКП 45-2.02-142-2011 (02250) 建筑物、建筑结构、材料及产品 消防技术分类规范 正式出版 白俄罗斯共和国建筑与建设部 明斯克市 2011年 技术实施规范 ТКП 45-2.02-142-2011 ii 通 用 文 献 目 录 УДК 699.841.33(083.74) МКС 91.080.01 КП 02 关键词:消防技术特性,建筑材料,可燃性,易燃性,火焰蔓延,燃烧产物毒性指数,成烟率,建筑 结构,耐火极限,火险等级,防火隔墙,建筑物,防火隔间,耐火等级,功能性火险等级 前言 白俄罗斯共和国《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法规》规定了 ―技术规范和标准化 ‖领域内国家调控的目标、主要 原则及条例。 1.―建筑技术规范 ‖科学设计生产国家单一制企业、 ―消防安全 ‖建筑和建设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拟定( ТКС 03)。 ―白俄罗斯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