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 2000年 10月 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 A、B、C、 D、E 5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 10月 17~18日 9至 16时在该招 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 11月 8日 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该 5家承包商 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承包商 A 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 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 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 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承包商 A 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 B、c、D、E 4家承包商投标,并宣读该 4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 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 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 本系统技术专家 2人、经济专家 1 人,外系统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