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绿城物业服务集团在管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一、项目经理助理级以上的人员配置标准 1、公寓类 (高层,多层,酒店式公寓)物业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1)建筑面积在 15万㎡以内且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万元以内的物业服务中心, 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 称 人数(名) 备 注 1 经理 兼 该岗位配兼职经理 1名,兼职项目总面积不可超过 15 万㎡或 15万㎡以内的项目不超过 2个。 2 副经理 1 副经理或经理助理只配 1名。若项目配置主持副经理的, 可不设经理(兼)岗位,但主持工作副经理不可兼其他 项目。 3 经理助 理 (2)建筑面积 15—30万㎡或年可收物业费收入在 360—900万元的物业服务中 心,职级编制如下: 序 号 岗位名 称 人数(名) 备 注 1 经理 1 2 副经理 1 3 经理助 理 1 建筑面积在 10万㎡以上的,每增加 10万㎡可增配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