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养护基础服务标准 基本要求 3.1 绿地养护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3.2 养护工具应随身携带,不允许随意放置。 3.3 养护作业时不应妨碍业户的正常活动。 3.4 养护完毕后妥善处理养护现场,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水、积水。 基本质量要求 4.1 保存率 4.1.1 绿地保存率为 100%(包括经过规定手续变更) ,新建绿地“黄土不见天” ,不留死角。 4.1.2 乔、灌、草等保存率 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 98%以上,新建绿地,植物成活率 95%以上。 4.2 乔灌草配植 4.2.1 植物株间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 4.2.2 绿地内植物覆盖率 80%以上。 4.2.3 绿化布局适应居住活动功能需要。 4.3 绿化面貌 4.3.1 绿地内清洁、整齐。 4.3.2 病、虫不造成明显危害,无药害。 4.3.3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养护、补种计划。 5 等级质
1 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 规范(暂行) 泰安市园林管理局 二 0一三年八月 2 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 的定义、质量标准、养护要求,城市绿地环 境要求、服务时限、安全及文明作业要求和 监督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泰安市城市建成区内园林 绿地的养护服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 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同时,鼓励根 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 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 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绿化条例》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泰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 城市公园服务规范 DB3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