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板 材 检 验 报 告 GD2101002 有见证取样 委托单位: 报告编号: 工程名称: 收样日期: 样品名称: 检验日期: 检验性质: 报告编写日 期: 依据标准: 见证人: 序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检验结果 单项评定 号 1 干燥 弯曲强度 (MPa) ≥8.0 水饱和 备 注 2 吸水率﹪ ≤0.60 电话: 传真: 注: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 (完整复制除外 )。 批准: 审核: 地址: 邮政编码: 校核: 检验:
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产品出厂检验和试验规程 版号: A/0 制定日期: 2005.05.15 页码: 1/1 分发编号: 01 目的: 建立和保持成品出厂质量的有效控制机制;检测成品的质量,使之符合公司质量检验标准,并满足顾客 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和出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出厂检验。 三、职责: 3.1、检验部为本制度实施和执行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成品出厂前的检验工作和准许成品是否出厂的判定 工作。 3.2、仓管员根据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对出厂成品进行检查核对。 3.3、生产部负责对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置。 四、工作程序: 4.1、出厂检验按批量进行,应以一次交货量或一次生产投料量为检查批。 4.2、仓管员首先核对发货单,确认待出厂成品的货号、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后置于仓库储发区,并 通知检验部进行检验。 4.3、检验部接到出货待检通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