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601-2000 沥青取样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本方法适用于在生产厂、 储存或交货验收地点为检查沥青产品质量而采集各种沥青材料的样 品。 1. 2 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粘稠或固体沥青不少于 1. 5kg; 液体沥青不少于 1L; 沥 青乳液不少于 4L。 进行沥青性质非常规检验及沥青混合料性质试验所需的沥青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仪具与材料 2. 1 盛样器:根据沥青的品种选择。液体或粘稠沥青采用广口、密封带盖的金属容器(如锅、 桶等); 乳化沥青也可使用广口、带盖的聚氯乙烯塑料桶; 固体沥青可用塑料袋, 但需有外包装,以便携 运。 2. 2 沥青取样器:金属制、带塞、塞上有金属长柄提手,形状见图 1。 3 方法与步骤 3. 1 准备工作 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 干燥,盖子是否配合严密。 使用过的取样器或金属桶等盛样容器必 须洗净、干燥后才可使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1、水泥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 7.2 条、GB175-2007《通用硅酸 盐水泥》 ⑴检测参数: 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 ⑵频率: 按同一生产厂家、 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 200t 为 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 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 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 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总量不少于 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2.1 钢筋原材料 ⑴频率: 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