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个人参考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TS 防水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 一、屋面防水施工操作规定 1.施工操作程序 验收基层 (找平层 )→清扫基层 (找平层 )→制备胶粘剂 (随用随配制 ) →处理复杂部位 (落水口、通气孔等部位处理,附加层施工 )→卷材 (防 水层或隔汽层 )施工→防水层 (或隔汽层 )检验→保护层施工→验收。 2.验收水泥砂浆找平层,清理找平层。 (1)水泥 :砂(体积比 =1:2.5~1:3),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 32.5级,厚 度 20mm。 (2)为防止基层面积过大产生裂缝, 应预留分格缝, 并嵌填密封材 料。分格缝其纵横缝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 6m,缝宽宜为 20mm,分 格缝兼作排汽道时,缝宽可适当加宽,并与保温层连通。 (3)找平层应有利于卷材的铺设与粘贴, 找平层应压实平整, 表面 光滑,洁净,无开裂,接茬平整。不允许有明显的酥松、 尖凸、凹陷、 起皮、起沙现象。
18 施工缝防水施工工艺标准 18.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缝防水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缝防水的施工。 18.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8-2011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18.3 术语 18.3.1 施工缝 是指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或组织原因混凝土不能连续浇筑时, 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的 结合面。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