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 [2010]333 号 各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推动 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串标围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恶意超低价 抢标,促使施工企业诚信履约和项目负责人到位到岗,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 通知如下: 一、推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下同)可以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具 体程序和方法详见附件一)。 本通知中所称的小型、大型工程的具体规模标准范围可以按照《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设部建市〔 2007〕171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 行,各市也可以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