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门座吊机维护概述 1、 概要 本起重机是为港口通用码头设计制造的,主要用于散货和重大件货物的装卸。 本机为刚性四连杆组合臂架式起重机。它主要由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运 行机构、四连杆组合臂架系统、臂架平衡系统、立柱、转台、机器房、司机室、转柱、门 架、梯子栏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和其它辅助装置所组成。 本机采用吊钩、抓斗作业,在 35米幅度范围内抓斗起重能力为 25吨,起升速度 55m/min、 在 35 米幅度范围内吊钩起重能力为 40 吨,起升速度 35m/min。本机可带载作水平位移变 幅和 360°角度回转。起升、变幅,回转机构可以单独动作,也可联合动作。整机可沿水 平铺设的轨道作直线行驶。起升、变幅、回转,运行机构均采用交流变频调速,回转机构 采用串电阻调速。各机构均设置有必要的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 本机回转中心位于门架对称中心,海陆侧门腿共由四组十轮台车组支
报告编号: 门座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使 用 单 位 : 设 备 种 类: 设 备 品 种: 设 备 型 号 : 设 备 代 码 : 使用登记证编号 : 检 验 日 期: 1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验 的结论报告。 2.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无检验、 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 检验专 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报告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 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7.对于使用时间超过 15年以上、处于严重腐蚀环境 (如海边、潮湿地区等) 或者强风区域、使用频率高的大型起重机械,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