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工程延期监理费用的申请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兹有本单位监理贵公司的 XXXXXXX项目,于 2013年 8 月 28日 开工,到 2014年 5月 30日(合同工期 2013年 12月 28日)进行了 工程五方认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报 XX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以及 工程资料呈交档案馆。 本着该工程施工比较顺利,双方合作愉快,根据 2013年 12月 2 日签订的《建筑工程监理补充协议书》 ,现申请延期监理费 40665.00 元(大写:肆万零陆佰陆拾伍元整)(附计算方式)。(延期时间到 2014 年 5月 30日,以后不管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备案需要多长时 间,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附:合同工期: 2013年 8 月 28日至 2013年 12 月 28 日,共计 120 天; 合同每天监理费: 32531.85元÷ 120天=271.1元/天; 实际工期:2013年
律伴网( www.lvban365.net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住宅楼下可以开餐饮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禁止小区住宅楼下开餐馆,但是开餐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因 为毕竟住宅楼主要是用于居住而非商用的。那么住宅楼可以开餐饮应该符合哪些规 定?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 住宅楼下可以开餐饮吗 案件简介: 被告王莹所有的位于某小区的房屋是居民住宅,其将上述房屋出租他人从事串串香餐 馆经营活动,该餐馆的经营活动给周围业主带来较为严重的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 境污染。原告马杰作为串串香餐馆楼上房屋的业主遂将王莹诉至法院,称由于自己家 就在该餐馆楼上,故长期生活在呛人的火锅味中,且该餐馆长期半夜才停止营业,噪 声污染严重。王莹未经自己同意,将居民住宅改变为商业用房,并经营串串香生意, 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整个小区业主的生活,现请求判令王莹排除妨害,停止经营活动。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