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木结构标准 GB50005-2017 1 、胶合木结构分为层板胶合木结构和正交胶合木结构两类。 层板胶合木结构主要适用于大 跨度、大空间的单层或多层木结构建筑。 正交胶合木结构主要适用于楼盖和屋盖结构, 或由 正交胶合木组成的单层或多层箱型板式木结构建筑。 2 、层板胶合木构件各层木板的纤维方向应与构件长度方向一致。 层板胶合木构件截面的层 板层数不得低于 4 层。 3 、正交胶合木构件各层木板之间纤维的方向应相互叠层正交, 截面的层板层数不得低于 3 层,并且不宜大于 9 层,其总厚度不应大于 500mm。 4 、层板胶合木构件和正交胶合木构件设计时, 应根据使用环境注明对结构用胶的要求, 构 件生产厂家应严格遵循设计的要求生产制作。 5 、层板胶合木结构的设计与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 50708 的相关要求。 6 、层板胶合木构件的制作要求
外 观 设 计 图 片 或 照 片 13102 2006.7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 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 空白,左侧和顶部各 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毫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 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