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 障本单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事故隐患报告制 度。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 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 整改周期较长一般在一周左 右。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重大, 应当全部或局部停 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 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 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 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报告责任 制。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立即 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排除、 整改,全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