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月30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税务部门都要依据该地区同行业平均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对重点税源户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率与全市平均税负率进行比较,如某个企业偏低,要求企业先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说明偏低的原因,然后自行补缴,如仍达不到税负要求,税务机关就会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和检查,企业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补缴并接受处罚。在众多教材中没有对补缴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进行过探讨,实务中许多会计从业人员遇到这个问题也很困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A06110《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 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 居住(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车辆) 号牌号码 /(船舶) 登记号码 车船识别代 码(车架号 / 船舶识别号) 征收品目 计税单 位 计税单 位的数 量 单 位 税 额 年应缴税 额 本年减 免税额 减免性 质代码 减免税 证明号 当年应 缴税额 本年已 缴税额 本期年应补 (退)税额 1 2 3 4 5 6 7=5*6 8 9 10 11=7-8 12 13=11-12 合计 — — — — — — — — 申报车辆总数(辆) 申报船舶总数(艘) 以下由申报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