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钢结构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1.0.5 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 ,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 连接材料的型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 项目。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 2.0.5 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3.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 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 应采用荷载设计值 ;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 应采用荷载标 准值。 3.2.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按表 3.2.1-2 采用。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3 采用。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 3.2.1-4 及表 3.2.1-6 采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N/mm3) 表 3.2.1-2 钢 材 抗拉抗 压
普通钢材验收标准 一、热轧圆钢 本标准适用于直径 5.5mm~250mm的热轧圆钢。 尺寸及允许偏差 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组别应在相应 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者按第三组执行。 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mm 截面公称尺寸 (圆钢直径) 尺寸允许偏差 组 别 一组 二组 三组 ≥5.5~≤7 ±0.20 ±0.30 ±0.40 >7~≤20 ±0.25 ±0.35 ±0.40 >20~≤30 ±0.30 ±0.40 ±0.50 >30~≤50 ±0.40 ±0.50 ±0.60 >50~≤80 ±0.60 ±0.70 ±0.80 >80~≤110 ±0.90 ±1.00 ±1.10 >110~≤150 ±1.20 ±1.30 ±1.40 >150~≤200 ±1.60 ±1.80 ±2.00 >200~≤250 公称尺寸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