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 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 知》(发改办环资〔 2012〕2313 号),肇庆市被列为第一批 “限粘”城市。为推进本区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保护土地 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按照国家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 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本区范围禁止使用 实心粘土砖。现将决定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 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全区范围内不得生产实心粘土砖。 三、全区范围内不得从事实心粘土砖的经营活动。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使 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 予以查处,并责令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 改正,依法处以相应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