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建档案馆 清建档【 2001】005号 清远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 工程编号: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责任人: 电话: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上 层 地下 层 工程造价: 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到市城建档案馆签责任书。 三、责任条款 1、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工作交底,并就工程档 案工作签订协议,明确工程档案编制的套数、内容及整理规范,规定奖罚条 款,并将协议报送城建档案馆一份。 3、重点和大型工程须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参加工程档案工作交底会。 4、重点工程验收时,必须通知市城建档案馆参加。 5、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城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