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 1.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活动进行哪些方面的监督 ? 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活动进行如下几方面的监督: (1) 依法核查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的建设项目。 1) 必须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 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要求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者,必须进行招标: a.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b.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c.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为了防止将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 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 3 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 建设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