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 规则(试行) 发表时间: 2012-02-23 来源: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现货交易行为,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 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煤炭现货交易,维护交易商的 合法权益,对市场准入和服务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 督。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活 动,交易中心、交易商、合作结算银行、相关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交易品种、交易地点及交易时间 第四条 交易中心上市交易各类煤炭现货品种。 第五条 交易中心设立交易大厅,交易大厅是煤炭 现货集中交易的场所。交易大厅由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第六条 日常交易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 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