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装饰陈设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室内装饰陈设 设计、定制、采购、摆放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工程项目: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活动家具 2、饰品、饰画、 第四条 工作周期 1、采购及定制阶段: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及定制工 作。 2、安装摆放阶段:采购及定制阶段完成后,乙方收到甲方现场所有硬装饰施工 全部完成、并退场,现场清洁完毕的确认函后三天内,到达现场完成安装、摆放 工作。 3、工程周期: 个工作日。 第五条 工程费用 本项目工程费用总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元(报价明细见附件) 第六条 费用给付进度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预付费用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货到现场甲方接收并摆放完毕后,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元(小写)¥ 元。 第七条
第1页,共 7页。 O D M 合 同 甲方: 乙方: 在《 ODM 合同》签订时,合约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各自的《公司简介》 、《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开户资料 (后三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后提供复印件留底) 、处理 《ODM 合同》相关事务负责人的委托证明。以上文件及资料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一条 合同产品的生产 1.1 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兹授权乙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生产厂商,设计、生 产并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乙方兹同意作为甲方的授权设计、生产厂商,设计、生产 并向甲方交付该等合同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设计、 生产的合同产品以具体发出的 《订 单》为准。乙方同意,甲方可不时对该合同产品进行修订。除按照甲方的指令为甲方 生产合同产品以外,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自行、或纵容、允许任何第三方 设计和生产任何合同产品。 1.2 甲方在本协议内作出的授权仅仅及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