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责任制 一、 项目经理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负全面领导工 作。 2、 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 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消防保 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 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消防保 卫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保卫工作的管 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 标,支持、知道消防保卫人员的工作。 4、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 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制度,及时组织上岗前、施工中 消防保卫人员的工作。 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保卫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 施工中消防保卫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保卫检查,发现消防保卫 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 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 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 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 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 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