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施工用电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解释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第 1.0.3条规定,建筑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注: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 是指: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开关箱 (插座箱)的三级配电系统; 也有称为:总箱—分箱—开关箱(插座箱)的三级配电系统;习惯上称为:一级箱 ----- 二级箱 ----三级箱三级配电系统。 “二级漏电保护”是指(这里注意“漏电保护”四个字) :在三级配电系统中必须 要有两级漏电保护,而且要求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参见 JGJ46---2005 第 8.2.8条),而分配电箱(二级箱)中只要求有总、分隔离开关和总、分断路器(熔断器) 即可。见三级配电示意图 : “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