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西安市物价局 二○○五年四月四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计价格 (2002)872 号) 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 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陕政发 (2002)5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 逐步实现城市生 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产业化,使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 量化、资源化。管理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根据我市环卫体制现 状,分步实施。先对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实行企业化运作,收费应当弥 补成本费用,合理盈利。其它环节,即清扫、收集、清运仍维持现状, 待条件成熟时再实现企业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一是谁产生垃圾谁付 费;二是收费要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三是简便、有效、易操作。 一、城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