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上海市工程调价文件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 [沪建市管〔 2008〕12号 ] 2010-05-27 07:26:55|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沪建市管〔 2008〕12号 各有关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本市所用的、水泥及劳务 用工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价款调整或工程结算带 来一定影响,现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程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及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 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施内 ,当人工、材料、台班等要素价格所发生变化大于合同定价的 “约定 幅度”时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一)当本市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幅度大于 合同定价的 “约定幅度”时
第 1 页 共 4 页 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 特 征码 标签 特征码 ] 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是每个节能建筑工程绕不过的环节,而全 国每个省市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要求又是有所不同的。 其中,上海 市是怎样进行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的呢?下面是带来的关于上海市建 筑节能材料备案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办理依据 1、《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2、《关于印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的通知》 (沪建研 [2004]415 号) 第 2 页 共 4 页 3、《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规定》 (沪建建 [2003]113 号) 二、受理范围 纳入《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内的建筑材料。 1、工商注册地在浦东新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南汇区、 奉贤区、青浦区和崇明县的建材生产企业在所属区相应备案管理部门 办理; 2、工商注册地在其他区的本市建材生产企业、 外省市